翰林版國小五年級第九課
「擅長推理的人」
是我參與改寫的
改寫自「福爾摩斯系列」的第一本《血字的研究》
講的是福爾摩斯現身的第一次推理
正是這一次的推理
建立了福爾摩斯的推理邏輯
先觀察,再推理,然後組織,最後加上一點點知識
全文其實出自《小說課Ⅱ:偷故事的人》
詳見如下:
【血字的研究】二十三、好奇心/福爾摩斯的第一次推理
一個邏輯學家可以推論出那滴水來自於尼加拉瀑布或是大西洋,他不需要親自見過或是去過這兩個地方。因此,所有的生命加在一起其實是一條巨大的鎖鏈,只要抽出其中一個小小的部分,我們就可以推論出生命的本質。
──柯南.道爾《血字的研究》
曾有人做過一項調查,會讓你想繼續閱讀下去的理由是什麼?第一名是「我就是喜歡完成一件事,這是我的規矩」。
我個人覺得這個理由可信度不高,因為它給我一種虛榮心作祟感,所以我們直接跳過去,看第二名。
答案是「好奇心」。
好奇心是人的本能,但可不是什麼東西亂寫一通都會引起讀者的好奇,它必須通過作家的精心安排,才能讓讀者欲罷不能,一頁接著一頁,停下來地翻下去。
最擅常利用好奇心,也就是製造懸疑,來推進情節的,就屬推理小說一類。
這一次,我們就來聊一聊推理小說之「最」:最初與最強。
一提到推理小說,第一個跳出來的名字,十之八九是福爾摩斯,推理小說史上最著名的神探。
福爾摩斯的作者是有「推理小說之王」稱號的柯南.道爾,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在《血字的研究》一書,初登場的時候,讀者還不知道他的底細和能耐時,作家只用了極簡單的一句話,「你從阿富汗來」,就吊足了讀者的胃口。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讀者的目光,從此跟在福爾摩斯後頭,離不開。
福爾摩斯第一次推理的情節是這樣的:
華生在朋友的介紹下,來到福爾摩斯的實驗室,目的是想找他一起合租房子,好減輕生活開銷。
「這位是華生醫生,這位是夏洛克.福爾摩斯。」朋友介紹兩人認識。
「你好。」福爾摩斯熱情地伸出手。
華生一邊回應福爾摩斯先生,一邊打量他。
福爾摩斯身高超過六呎,體形瘦長,雙眼銳利,鷹鉤鼻,下巴方正,雙手沾滿各種化學藥劑的痕跡。
當華生還在打量他時,福爾摩斯突然說了一句沒頭沒腦的話:
「你來自阿富汗!」
「你怎麼知道?」華生大吃一驚。
不只華生大吃一驚,讀者也大吃一驚,福爾摩斯是怎麼看出來的?但作者只讓福爾摩斯淡淡地笑著說:「算了,這沒什麼了不起。」
福爾摩斯越是輕描淡寫,讀者內心越是糾結,作者成功地利用讀者的好奇心有效期限,把福爾摩斯比較無趣,卻又非得介紹不可的背景介紹完之後,作者才為讀者解謎。
此時,華生已經跟福爾摩斯成了室友。某天,他們一起吃早餐時,華生隨手翻閱一本雜誌,裡面有篇文章〈人生的書本〉引起他的注意。文章的大意是:受過訓練的邏輯學家,可以輕易推論出一滴水來自尼加拉瓜瀑布,還是大西洋,完全不需要親自去過這兩個地方。
「謬論!」華生非常不以為然,但福爾摩斯卻說:「你最好相信,因為這篇文章是我寫的。」
華生問:「你的意思是,你只要動動腦就可以輕易解開各種謎團?」
「可以這麼說。通常,我只需要上上下下打量對方幾眼,就知道他的職業、背景,甚至心中煩惱的事。所以,我們第一次見面時,才會說你來自阿富汗。」隨後,福爾摩斯解釋道:「你從事醫學,卻有軍人的氣息,顯然是位軍醫。你的臉色黝黑,但手腕卻相當白晳,這代表黝黑不是天生的,因此我認為你剛從某個熱帶地方回來。此外,你的右手常常不自然的扶著左臂,左臂明顯受過傷。一位英國軍醫會在哪個熱帶地方,傷了手臂呢?答案很清楚了,你剛從戰爭中的阿富汗回來。」
福爾摩斯的觀察、推理能力,讓人驚駭不已。現在,華生和讀者都相信他不用出門,就知道一滴無色無味的水來自何方了。
作者藉由福爾摩斯之口,告訴華生,也告訴讀者,從此你們必須把目光放在我身上,因為我跟你們不一樣,你們是平凡人,而我是神,推理的神。
一句乍看沒頭沒腦的話,「你來自阿富汗」,勾起讀者心中的好奇。作者故意不解釋,因而形成了一個懸念,讀者被逼得必須一直往下讀,而且是「念念不忘」地往下讀。雖然讀者絕不會承認,但小說家一定要相信,無比認真地相信,讀者不只喜歡,而且還很享受這樣的折磨。